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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立项的通知

时间:2023-10-18 10:50:13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系):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附件)要求,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方式。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获批后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审核后录取派出。该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

现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校内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17:00前向研究生院提交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双方合作协议中文及外文版复印件等相关申报材料。各项具体要求参见项目简章(附件)。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提前和研究生院提前沟通,并按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崇德东楼311室,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邮箱yjsypyb@ruc.edu.cn。

二、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相关要求选拔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二)更多项目信息可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报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04)。

(三)若对项目情况和校内申报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国际交流处和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国际交流处卢老师(studyabroadruc@ruc.edu.cn,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师(yjsypyb@ruc.edu.cn,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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